护照办理:
所需材料
1、申请表
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1份。
注:可以在各省公安厅出入境网下载申请表,也可以在办证大厅现场领取填写。
2、照片
提交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规格一般为48mmX33mm。
注:建议在办证大厅现场照相馆拍摄证件照,以免照片格式不符合标准。
3、身份证明
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提交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4、单位意见
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人员)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5、监护人材料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6、与申请事由相关材料
(1)护照加注:提交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有关证明材料及所持的有效护照;
(2)护照换发:提交原护照及复印件;
(3)护照补发:损毁的提交损坏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遗失或被盗的提交遗失或被盗情况说明;
(4)护照加急:提交加急证明材料。
7、以上是各地所需的通用材料,各地因政策差异会要求其他材料,请提前咨询各地详情。本文最后部分有一些地区的官网,可以参考。
办理时限和费用
【时限】一般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结;提供相应加急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加急办理。各地情况可能会有差异,视各地情况而定。
【收费标准】首次办理:200元/本; 换发:220元/本(含换发加注费);失效重领:220元/本(含曾持照加注费); 被盗、损毁补发:2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丢失补发:4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 加注:20元/本。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0)293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审核
受理机构 | 出入境管理大队 |
联系方法:******** | |
服务对象 | 1、具有东阳市常住户口的居民; 2、暂住在东阳市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
项目类别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许可) |
办理期限 | 十五个工作日(途中邮寄时间、补充材料时间、调查时间不计在内) |
收费情况 | 详见《出入境收费项目标准》 |
设立依据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受理条件 | 1、由本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2、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3、因私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以及申请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 4、赴台旅游。 |
办理流程 | 受理:(咨询台)领取、填写申请表-复印——(照相室)拍照-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签收回执单据,交费 |
材料明细 | 1、提交填写准确、完整、字迹清楚的申请表; 2、提交申请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3、提交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提交户口薄);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 5、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地区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批复原件; 6、赴台旅游的经提交旅游证并取赴台旅游专用表格; 7、国家工作人员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8、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监管措施 | 投诉电话:********,******** |
大陆居民来港澳通行证
受理机构 | 出入境管理大队 |
联系方法:******** | |
服务对象 |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但下列情形除外: 1、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2、内地居民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须由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地级以上(含地级,下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3、军人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由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4、内地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可以由其原逗留签注受理审批部门或者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签证办)受理。 5、内地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在澳门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或者申请赴香港其他签注,可以由其原逗留签注受理审批部门或者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珠海签证办)受理。 |
项目类别 | 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许可) |
办理期限 | 十五个工作日(途中邮寄时间、补充材料时间、调查时间不计在内) |
收费情况 | 详见《出入境收费项目标准》 |
设立依据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受理条件 |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二)、商务。 1、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具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3个月或者1年多次商务签注,所在单位须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 (三)、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四)、其他。 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2、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 3、逗留。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
办理流程 | 受理:领取、填写申请表-复印—(照相室)拍照-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签收回执单据,交费 |
材料明细 | (一)、提交填写准确、完整、字迹清楚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申请表上贴申请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并拍摄现场数码人像照片; (二)、提交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提交户口薄)。; (三)、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四)、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 1、探亲。须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以及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亲属,1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2、商务。 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登记备案《资格确认书》、营业执照和派遣函;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交派遣函。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 3、团队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4、其他。 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外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 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在澳门就业人员,还须提交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5、逗留。 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 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 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受雇非本地劳工预报名章》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 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 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 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其中,在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在澳门就学,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在澳门就业,须交验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在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 6、国家工作人员还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7、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监管措施 | 投诉电话:********,******** |